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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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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时间和法律效力上有所不同。下面将详细介绍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是指当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表达出双方意愿达成合同时,合同即被认为成立。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主体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合同的双方;客体是指合同的对象,即合同的标的物或服务;内容是指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即合同的具体条款;形式是指合同的表达方式,即合同的书面或口头形式。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生效的时间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可以是合同成立之后的某个具体日期,也可以是合同成立之后的某个事件发生之时。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时间点不同: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刻,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时间点。

  2. 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立即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合同生效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才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 可撤销性不同:合同成立后,在合同生效之前,双方仍有可能撤销合同。但一旦合同生效,除非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允许,否则不能随意撤销合同。

  4. 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成立后,即使合同尚未生效,双方仍有义务履行合同的预备行为,如提供必要的文件、支付定金等。而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刻,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时间点。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在于时间点、法律效力、可撤销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了解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对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