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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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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NBZFCG2010089X 根据《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和市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手持式证眼雷达(手持式移动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指标: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手持式证眼雷达测速监控系统采购5套,主要采用嵌入式计算机技术、毫米波雷达技术和数码摄像技术等技术,用于不定现场对超速车辆测速、抓拍,作为执法的证据。能手持、车载使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投标商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且近一年内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2个以上;2、生产企业有雷达测速仪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防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整机(系统)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4、投标单位为生产企业或本项目直接授权经销商。 三、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派员随带单位介绍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类似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带U盘),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908室登记领取询价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6月1日17:00时前。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五、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904室(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机电大厦9楼、邮编:315000)。 联系人:聂先生 TEL:0574-87280937 FAX:0574-87282586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吴先生 0574-81981069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