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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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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李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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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就法律问题履行职责。律师受理群体性案件后,应通过正当渠道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发现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问题和苗头应当立即通报司法行政主管机关。   当今,在社会转型期间,多种社会矛盾凸显,因土地征用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事件较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群体性事件大多情况复杂,双方矛盾激烈,处理不好,或处理不及时,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纠纷,甚至演变成流血事件。如何妥善地处理群体事件,是政府部门一直在探索的问题。   全国律师协会出台的这个意见,提供了解决此类问题的一条思路??处理群体事件,律师作用不可忽视。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熟悉和精通各类法律法规,能帮助群体当事人快速、有效地维权;同时,群体事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多为政府部门,此时如果由不受行政隶属关系约束的律师来处理,更易为群体当事人所接受。   从这个角度而言,律师处理群体事件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和司法机关处理和解决问题,能为政府排忧解难,有时还能起到政府部门所起不到的作用。   人民日报曾经报道,北京奥运村工程,两个月内3000户拆迁,无一人上访。重要原因之一是律师提前介入拆迁,协助政府部门调解纠纷。这是律师参与群体事件处理的一起成功案例。   所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让律师参与群体事件的处理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律师参与群体事件处理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群体事件的处理,比一般事件更复杂,有时还易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因此,律师在代理群体案件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支持或协助委托人故意隐瞒、遗漏重要证据或作虚假陈述,更不得参与或建议当事人以违反社会治安、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等手段促使案件的解决。   作为全国12万多律师的行业组织----全国律师协会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及时出台了《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规范了律师处理群体性案件的原则及程序。对广大律师而言,这是个行为准则,也是办案指南。   笔者认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处理群体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明智之举,也是文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